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市红古区鑫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各建设工程项目参建方:
近期,全国施工现场挖断天然气事故频繁发生,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7月11日,我省平凉市崆峒区一项目施工中,将现场DN110天然气主管挖断,事故造成13600立方米燃气泄露,9000户居民停气。以上事故暴露出施工现场燃气设施保护工作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保护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平稳运行,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国务院安排部署的燃气专项整治年,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任务。当前正值我市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做好燃气设施保护,保障居民安全用气是助力疫情防控的有效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克服麻痹大意、事不关己思想,消除“碰运气”和“过关”心态,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和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防燃气设施破坏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项目建设单位是施工现场燃气管道设施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管线保护责任,按照《兰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通知》(兰政办发〔2014〕274 号)要求,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拆迁阶段和开工前,主动联系管道燃气企业,详细告知项目范围,收集真实、准确、完整的燃气管道设施资料;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管线资料提供给施工单位;联合管道燃气企业,现场确认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燃气管道设施情况,与管道燃气企业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制定科学、详细、可操作的燃气设施保护方案。 各勘察、施工、拆迁单位,要切实增强燃气设施保护安全意识。要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管网情况和已制定的管网保护方案,组织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的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的作业人。要加强对项目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责任传递到每一位工作人员。 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各类地下管网及设施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并监督其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旁站制度,严禁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私自开挖作业,对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要及时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管线巡检保护 2家管道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地下管线巡检制度,加强对地下管线的保护管理。一是要加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送燃气设施保护告知书,要求建设单位签订管道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并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做到预防在先,防护全面。二是要加强第三方施工范围管线巡护。做到违规施工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置,做到巡护旁站“全天候、全覆盖”。要落实旁站制度,对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的,要指派专人现场监护知道,对不采取保护措施强行施或者野蛮施工的,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应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燃气管理部门报告。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能力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反应和现场处置能力,做到有预案、有物资、有力量。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控制现场,做到处置有序、科学、规范,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预防次生灾害的发生。要及时组织抢修,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早恢复供气。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如在施工作业中发生燃泄露,要第一时间与消防部门和96777蓝焰热线联系,尽快组织抢修,降低事故影响。 五、严肃责任追究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在有燃气管线区域施工,且未与施工单位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施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施工造成燃气管道设施破坏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