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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开复工的通知时间:2023-02-03 甘建发电〔2023〕27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1月11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月28日全省经济运行调度会议、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省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全力推进工程项目安全有序尽快开复工,结合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安全促生产,加快推进项目复工复产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节后各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和施工高峰期,开复工任务非常艰巨,同时受去年疫情不利影响,部分企业项目容易出现安全意识松懈、安全投入不足甚至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问题,安全风险有所增加。各级住建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锚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主线,既要理直气壮抓安全,更要立场鲜明促经济,小处着力不折不扣抓落实,大处着眼大步快跑向前赶,严防责任心的缺失和责任制的悬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开局就是决战的干劲抓发展,以起步就是冲刺的拼劲促增长,奋战一季度,确保“开门红”。要深入落实国家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以及省住建厅40条具体措施,加快构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全面责任、隐患排查、监督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救援“五大体系”,着力建强体系、筑牢堤坝,统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针对性应对防范措施,真正把开复工和后续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设单位要牵头负责、统筹管理,监理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要重点抓好工作落实,统筹谋划复工复产,全面做好开复工各项工作。做好人员队伍、安全费用、场地物资、设备设施等基础保障,保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项目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到位,提前谋划选择务工人员队伍,做好工人健康情况摸排,足额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开展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程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单位要讲好开复工安全第一课,开复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规范固化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做好应急准备,特别要提高基层现场人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反应处置。 (三)专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开复工前,建设单位要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按照条块结合原则,分别开展各自职责范围内系统性自查自纠,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深入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把风险限制在可控范围内,把问题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对基本建设程序、建筑市场行为、人员队伍资质资格条件、安措费拨付使用、制度措施建立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施工单位要重点做好现场安全排查整治,重点突出危大工程管理、重大隐患整治、强制性条文规定落实、典型易发事故防范等方面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备设施防护覆盖面、可靠度,提高规范化作业、精细化防护水平。工程参建各方完成自查自纠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单位联合验收确认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即可正常开复工,同步将开复工情况告知监督机构。 三、强化监管服务,全力保障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各级住建部门和监督机构要坚持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原则,指导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主动对接项目,对工程项目实行告知即开复工管理,不得随意加设开复工门槛、搭车审批、限制开复工,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同时要坚持严审严批、严管严控、严打严治,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对所有开复工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问题隐患,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审慎运用全面停工整改手段。 各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所属监督机构和下级住建部门的督促指导,动态掌握辖区内项目开复工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和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定一人作为开复工相关工作联络员,每周五12时前向我厅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联系方式:厅质安处邵旭辉 0931-8929759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3日 附件
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截至2023年 月 日) 报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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