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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时间:2021-01-1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0年度工程结算中 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甘建价〔2021〕10号 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根据各有关单位反映的2020年度工程结算中存在有关问题,经分析研究,整理出《2020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速转所属单位,按此意见办理结算。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已办理了结算的工程,不再进行调整。以往规定与本通知有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望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附件:2020年度工程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1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