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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 省住建设厅2022年第二批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公告

    甘建公告〔2022〕7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和不予核准的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 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3.不予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甘肃省住房和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2022年第2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2022年第2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业务系统的相应栏目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告

    甘建公告〔2022〕13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公告经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对甘肃三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贰级资质(证书编号:甘建房(开)6220070063号)、天水金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贰级资质(证书编号:甘建房(开)622001601号)予以注销,现予公告。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1月13日官网原文链接:http://zjt.gansu.gov.cn/zjt/c108286/202201/1953355.shtml往期推荐:中小型装修公司有必要办理装修资质吗?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能进行建筑资质转

  • 住建厅:3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总包或分包单位垫资建设!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发布了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1、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项目, 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 原则上应当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完善建设管理模式, 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2、建设单位应当在 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方可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3、建设标准明确、工艺技术成熟的中、小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实际情况, 可将勘察业务纳入工程总承包进行发包。4、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

  • 快过年了,请把这5份中央文件转给还在拖欠工程款的机关/单位!

    快过年了如遇到有地方机关、事业单位还在拖欠工程款的,请立即把这五份中央文件转给他们!01、《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 , 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

  • 工地停工放假前,现场需要维护做好的7个方面和28件事!

    临近春节,做工程的小伙伴们回家的心已经躁动不已,茫茫碌碌一年了也没回家几次,终于到了和家人团聚的时候了。为了工程人在家都能够过一个祥和美满的佳节,回家前,请确认下面这些事情已经做好:01已经做好假期值班人员安全交底。签订责任书,这一点尤其重要,要交底到实处,要确认被交底人已经领会交底内容,并完全有能力执行!02确认楼层临边洞口防护恢复(标准不问高低,只要安全) 。作业人员现在流动较大,年前作业人员可能年后不会再来;年后新进场作业人员,对现场环境不熟悉,尤其是楼层临边洞口等的位置不知,容易在入场教育不到

  • 节前安全检查什么?就是这“10查”!附200项常见隐患清单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节前检查的主要内容可以总结为“10查”:1查安全思想2查安全责任3查安全制度4查安全措施5查安全防护6查设备设施7查教育培训8查操作行为9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10查伤亡事故处理1.查安全思想主要是检查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全体员工(包括分包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2.查安全责任主要是检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分解与考核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责任目标是否已落实到了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人员,并得到了确认。3.查安全制度主要是检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

  • 建筑资质再次自动延期,电力承装修试仍需办理延期!

    电力承装修试资质是用于企业进行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从业凭证。新兴技术的发展,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应用广泛。目前风口上的特高压输电的电力设施电塔,风电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安装维修调试都需要用到该资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根据住建部门最新发布消息,部分资质将自动延期至2022年12月30日,但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并未在其中。因此,需要办理电力承装修试延期的企业要抓紧时间了。鉴于许多客户向我们咨询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延期办理,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一一解答。01电力承装修试资质基本情况电力承装修试资质

  • 省住建厅2022年第一批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公告

    甘建公告〔2022〕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和不予核准的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 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 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3.不予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4.不予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19

  • 省住建厅建企安许证、安管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2022年第1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审查意见的公示(2022年第1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管人员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业务系统的相应栏目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

  • 甘肃省住建厅印发《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建规范〔2021〕6号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厅制定了《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12月28日附件甘肃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防止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

  •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做好定额动态化管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条)要求,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安全施工费用的投入,规范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等费用计取的

  • 住建局:3月1日起,8项建企资质首次申请采用告知承诺制!未取得五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前不得办理资质增项

    深建市场〔2021〕29号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20〕24号)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展建筑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我局决定进一步推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范围  我局负责审批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 住建部:严禁恶劣天气强行施工,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下发通知。通知强调,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年初将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会议要求,在

  • 住建部正式发文: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这些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住建部正式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目录共淘汰22项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其中,竹(木)脚手架和现场简易制作钢筋保护层垫块工艺被禁止,门式钢管支撑架被限制。并提出:  1、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2、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本次淘汰目录里,在房屋建筑工程方面,禁止使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 建筑资质剥离如何操作?需要什么流程?资质整转VS资质剥离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发展方向所必不可少的,建筑工程公司在做资质转让时,一般会触及到“建筑资质剥离”这个词,那么真正的剥离到底是什么?什么是资质剥离?01. 我们经常说资质合并、资质重组、资质增项等,但是这种剥离这个词还是很少听到的。其实建筑资质剥离也叫建筑资质分立,即分立母公司拥有的建筑资质。02. 等同于拥有建筑资质的公司建立一个子公司或者一个独立的主体公司,随后进行建筑资质分立。建筑资质分立完成后,成立的子公司或主体公司与母公司进行公司变更。这样,一个全新的建筑工程公司及建筑资质就剥离完成了。03. 建筑

  • 省住建厅2021年第四十八批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许可的公告

    甘建公告〔2021〕25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和不予核准的建设工程类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3.不予核准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4.不予核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8

  • 住建部就四大建企业资质延续事项发布了通知!需要资质升级的企业抓紧时间!

    12月17日,住建部在官网发布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此外,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新申请、增项、升级、重新核定)

    受理条件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01收费标准不收费0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主席令第九十一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

  • 住建厅:资质动态核查,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及职称人员频繁变动工作成重点!

    关于开展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行政审批局,自贸区福州、厦门、平潭片区管委会:为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全省范围的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开展一次资质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由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对经本部门审批、已取得建筑业和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开展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为已审批企业数的10%。各地可根据核查结果情况调整提高随机抽查比例。  二、核查内容  由各资质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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