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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施工升特级奖励500万,外地迁入奖励1000万!时间:2021-12-14 近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此前,申请或迁入特级资质奖励3000万,一级奖励600万,高管每人奖励20万(详情点击>>) 域外总承包资质企业迁入我市的,特级资质一次性奖励 1000万元; 一级资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域外特级总承包资质企业在我市设立一级 总承包独立法人子公司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0万元 ; 综合甲级、行业甲级资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300万元 。 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的,每晋升一项特级 资质给予升级奖励500万元; 首次晋升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给予升级奖励300万元; 设计企业晋升综合甲级给予升级奖励500万元; 勘察企业晋升综合甲级 、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行业甲级 给予升级奖励100万元; 工程监理企业晋升综合资质给予升级奖励100万元。 我市建筑企业年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贡献奖励5000万元; 年产值首次突破500亿元的,给予一次性贡献奖励1000万元。 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200万元; 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200万元; 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100万元; 勘察设计企业年产值(不含施工收入)5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100万元; 年产值(不含施工收入)1亿元以上的,当年给予贡献奖励20万元。 我市建筑业企业在省外完成产值超过50亿元的,给予奖励 300万元; 省外完成产值超20亿元的,给予奖励200万元; 省外完成产值超10亿元的,给予奖励100万元。 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勘察设计企业100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企业50强的我市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强企奖励500万元。 我市建筑企业主创“詹天佑奖”、“鲁班奖”、“市政金杯奖”、“国家优质工程”、 “国家建筑奖”、“优秀勘察”、“优秀设计”等国家行业最高奖的给予一次性创优奖励30万元; 主创省“中州杯”或市“商鼎杯”奖项的给予一次性创优 奖励10万元。 对获得国家、省、市本行业奖项的,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指标。 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企业领导班子主要成员 缴纳个人所得税50万元以上的, 奖励个人20万元, 缴纳个人所得税20万元以上的, 奖励个人10万元。 对发明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奖”的,给予一次性创新奖励 30万元; 对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给予一次性创新奖励20万元; 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奖励2万 元。 对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政府投资性项目除外), 按建筑面积给予标识财政奖励 ,奖励标准为一星级15元/㎡,二星级标识项目25元/㎡,三星级标识项目40元/㎡,单个项目标识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附原文: 为推动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工作安排,现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12日 二、征求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zzsjwjgc@126.com 2.通信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5号郑州市城乡建设局1411房间 联系人:张威 电子邮件、来函等请注明“《十条意见》意见建议”和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 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