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的通知时间:2021-03-08 甘人社通〔2021〕8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单位: 为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经营秩序,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9年12月31日前,由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核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派遣单位和外省市在甘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子公司。 二、年审时间 2021年2月28日至4月30日。 三、报送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报告书》(见附件1)。 四、年审方式 按照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核发机关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年审,2021年许可证到期延续的,到延续许可人社部门参加年审。年审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线上年审为主。各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互联网端劳务派遣机构年审系统操作指引》(见附件2)进行注册和操作。线下年审采取预约制,提前1天向审批机关进行预约登记。 五、年审等次 年审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一)合格。如实报告情况,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虚假承诺等问题的,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年审的。 (二)不合格。逾期未参加年审,或有一年以上未年审记录的;劳务派遣单位被投诉或违法违规经营,经查实负有主体责任,拒不纠正和整改的;拒不接受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的;具有其他违规情形的。 六、结果运用 (一)合格等次的,优先推荐参加行业诚信等级评定和社会采购等活动,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选择合格劳务派遣单位。 (二)不合格等次的,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或存在虚假承诺违法违规等问题的,符合吊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情形的,取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七、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年审工作是加强劳务派遣行业监管和规范运行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各级人社部门要靠前服务,指导和督促劳动派遣企业通过年审工作,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劳务派遣单位要认真对待,自觉配合做好年审工作,及时报送年审材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人社部门要以此次年审为契机,对2020年新设立的劳务派遣企业,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或专项督查等市场监管措施,加强对实行承诺制许可、“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分公司备案等情况检查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虚假承诺取得经营许可的违规问题,推动诚信社会建设。 (三)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具备线上年审条件的市州,要发挥线上申报的便利优势,引导和鼓励劳务派遣单位线上参加年审;暂不具备线上年审条件的市州,在确保正常办理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便民服务基础能力建设,开通其他便捷的年审通道。各市州年审结果于5月10日前报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徐 霞 联系电话:0931-8960763 技术咨询电话:8435991 田工程师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