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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时间:2021-01-0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二十四项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九(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二十四项 整改目标:2017年底前,全省新建污水配套管网及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000公里;到2020年,新建污水配套管网及改造雨污合流管网4976公里。 整改时限:2020年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2017年实施全省污水处理厂运营达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动,全省建设污水配套管网及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157公里。二是加快污水处理管网建设改造力度,目前,全省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95%、97.11%,完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要求的“到2020年,全国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的目标。全省“十三五”以来,全省共建设改造污水管网4289公里,经请示国家相关部委,同意将剩余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纳入‘十四五’期间统筹推进。 整改结论:完成了《整改方案》确定的阶段性整改目标,达到了整改要求。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第九(五)项 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责任,与配合单位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整改情况:《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后,省住建厅党组高度重视,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定不移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存在的思想误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讲政治、改作风,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及我厅问题坚决整改到位。 按照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总体要求,制定分解落实年度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提出重点措施,定期向省水污染防治领导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强化部门协作,各项任务目标全面完成。 整改结论:完成了《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目标,达到了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3日,共5天。 受理部门: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 联系电话:0931-8929388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