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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时间:2020-10-23 文章内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含施工船员)不少于50人。近5年承担过下列10类中的5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沿海1万吨级或内河1000吨级以上码头工程; (2)1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 (3)水深大于3米的防波堤工程300米以上; (4)沿海2万吨级或内河300吨级以上航道工程; (5)300吨级以上船闸或50吨级以上升船机工程; (6)200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 (7)150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 (8)沿海10万平方米或内河5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 (9)500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 (10)3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清礁工程。 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5项中的2项施工机械设备: (1)架高30米以上打桩船; (2)80吨以上起重船; (3)排宽20米以上铺排船; (4)总装机功率1600千瓦以上绞吸式挖泥船; (5)4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 承包工程范围 1.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5000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米的防波堤、5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吨级以下船闸和300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万吨级和内河1000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万平方米或内河12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